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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光峰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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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目前的现象来看,感觉马路比较乱,整治的力度不够。普遍认为,城管执法是比较凶的。”浙江林学院工程学院种超说。对于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执法说法不一,有的群众认为城管执法人员比较暴力,不利于弱势群体自我救济的权利;有的群众认为,这是维持城市治安,管理城市秩序,维持城市环境、卫生、安全的需要;有的群众认为,城管应当管,而且很有必要,但要管到正确的地方,而不是滥用执法。 1个月里,浙江林学院人文学院、天目学院城市管理专业的学生分别在杭州、临安、昆山、义务4各地方进行专业实习,了解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行为,充分熟悉城市管理的全过程。 浙江林学院人文学院城市管理062班尚玲慧说:“在1个月的昆山专业实习,每天跟随执法人员,看到了不同人对城管的评价,也看到城管人员始终保持‘先礼后兵’的文明执法,城管管理是最无奈的管理,一不还手、二不还口,严格按照程序执法。” 流动摊贩、出点经营都是一种谋生的手段,在应有的时间段尽可能多赚一点钱的,并时常关注城管的一举一动。贫困人口、文化程度低、素质差三个因素是紧紧相连的,贫困、弱小往往博得群众的同情,这加深了城市管理执法人员难管的程度。 据了解,小摊小贩群众素质低、价值低,城管的没收、扣留等执法行对其影响不大。而这行为却对城管的执法带来了难度,做过头,老百姓不理解;不管,政府不同意,其它的大型商家会举办、投诉,以至于把城管至于不能不管,也不能太会管的境地,一要考虑政府的压力,二要考虑弱势群体的压力、生济的保障,同时也要考虑广大群众的利益。 在昆山实习的陈彦同学对城市管理这个专业已有2年的专业学习,掌握了大量的专业理论知识,在经过1个月结合专业的实习,把理论付诸实践,使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她个人认为,城市管理执法局是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前提下实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市政公用管理等方面的管理,维护道路整洁,社会生活噪声达标,维持人行道、车行道通畅等方面的,这些恰恰广大群众日常生活有序进行的需要。(通讯员 郑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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