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3月13日讯】(通讯员:范诗颖)2020年春节,随着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再次引发人们的思考。近年来,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都在不断完善,但违法犯罪行为仍层出不穷。为了更加深入了解福州市野生动物保护的现状,调查近年野生动物案件的基本情况,福建师范大学《野生动物保护的现状与对策——基于福州市案件的实证研究》项目小组走访福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闽清县林业局、闽清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福建雄江黄楮林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等地,进行实地调研。
2020年7月,项目小组成员来到福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采访福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刑警队四级警长江锦平,并且在福州市林业局资源站和执法支的队协助下,收集福州市野生动物的数据、福州市近年野生动物行政案件的现状以及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2020年12月,项目小组成员带着研究成果再次来到福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采访福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刑警队四级警长朱林娟,针对小组成员在分析案件情况以及提出应对策略的过程中产生的疑惑,以及对所作的分析进行求证;与福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副局长郑辉宁、福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法制科科长王日添进行访谈,了解福州市内各行政部门对野生动物案件的职能分工,学习野生动物案件问题的应对策略,结合现实情况对研究成果进行修改完善。
2021年3月,项目小组再次走访福州市森林警察支队,获取2020年度刑事案件与行政案件的相关数据。
2021年3月,项目小组成员作为志愿者参与到福建雄江黄楮林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组织开展的第8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暨第39届“爱鸟周”进校园宣教活动,向广大师生宣讲野生动植物保护的重要意义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师生坚决抵制捕杀、买卖、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摒弃不良饮食陋习,争当生态文明建设先锋队,树立爱护野生动植物新风尚。通过此次志愿服务活动,项目小组成员对于野生动物保护基层普法的内容、方式、针对性有了深入理解,此类有针对性的普法教育,能够进一步防范潜在违法主体的形成,是非常有意义且必要的。
在走访的过程中,项目小组成员对于野生动物保护有了新的理解与思考,对于后续一系列的案件分析以及对策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走访后,小组成员不禁感叹,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形成不滥捕滥杀野生动物,不食用野生动物,不参与非法买卖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社会共识,我们仍需努力。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 责任编辑:范诗颖